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〔2018〕第10号,根据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(2018年修订)》第十五条、第十七条规定,经7月20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专题会审议,同意继续认定:京洲联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十一家分支机构为5A级事务所。
符合授牌标准的分支机构为:
京洲联信(北京)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京洲联信河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京洲联信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京洲联信无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京洲联信扬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京洲联信盐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宁波京洲联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江西京洲联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京洲联信维德(中山)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京洲联信长江(深圳)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京洲联信四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